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平臺
產品投放市場前,商標保護最關鍵的一步就是堅持我國商標注冊“在先申請”的原則。這是避免品牌權利受損的第一道防線。別大意了。簡單來說,這一原則并不取決于誰最先將你的產品投放市場,或者誰最先使用你的品牌,而是取決于誰最先提出商標注冊申請——如果同一商標使用在類似或類似商品上,最先申請的人將優(yōu)先獲得法律認可的專有權。
如今,市場競爭激烈,商標搶注屢見不鮮,很多初創(chuàng)品牌都遭遇了挫折。就像一個新興的服裝品牌一樣,滿心歡喜地推出新品,花錢營銷,迅速打開市場。但由于其沒有提前注冊其核心商標,因此其競爭對手先提交了申請。他們不僅無法在未來合法使用自己的品牌名稱,前期數十萬的營銷投入也被浪費,而且還錯過了旺季擴張的機會。維權不僅費時費力,而且成本比提前注冊高出好幾倍,得不償失。
有的朋友可能會想,“我先把產品做好,然后再加上商標”。但這種想法很容易陷入陷阱。如果等到產品流行了再申請,很可能會發(fā)現該商標已經被注冊了。到時候,你要么就得換個牌子從頭開始,要么花大錢去贖回,難免賠錢。
河南盛世知識產權建議您在產品開發(fā)后期、上市前3-6個月就開始商標申請,提前鎖定法律優(yōu)先權,避免“先運營、后注冊”的被動局面,為您苦心打造的品牌建立法律保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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